2023年政务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4-02-02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编写。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dysdermyy.org/)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邮编:257335;电话:0546-6881793;电子邮箱:sey@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着力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持续规范公开平台管理,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医院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对我院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新。2023年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450条,其中,医院官网新闻中心发布信息74条,发布公告124条,医院视频号共发布信息57条,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95条。全年共计在省、市、县、镇等各级媒体发表稿件120余篇;东营电视台公共频道《健康东营》拍摄《内分泌与健康》宣教节目1期,参与录制市电台《健康之声》1期;5·12国际护士节专题视频《TA们—致敬护理工作者》在学习强国、文明东营等多个平台刊发,系列心理咨询视频《家庭教育中的常见问题》共六集登上学习强国平台。

               

(2)依申请公开。根据《条例》要求,我院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便于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度,我院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我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与医院各项工作相结合。根据卫生健康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确定政务公开内容责任科室,确保任务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所有上网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对信息准确性、权威性、合法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杜绝国家秘密、患者隐私等的信息上网。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对医院的各类信息进行更新、完善;二是及时做好群众关切问题的解答与回应,规避舆情风险,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利用医院微信公众号及订阅号、健康东营、齐鲁晚报等多种平台发布新闻信息、重要工作和健康科普知识,提高服务公众的质量。

(5)监督保障。修订完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长效性提供制度保障;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自查整改机制,结合问题积极整改,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不断增强工作能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不及时,能及时公开医院各类信息,但对各类其他民生类政策公开宣传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单一,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三是信息公开还需要专业性指导,以便更好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下一步将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主动公开,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形式是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

医院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好关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医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服务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我院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根据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院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医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工,由院领导班子层层抓落实,做到了职责明确、办事公开、程序透明、定期督查;根据卫生健康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评估指标定期开展自查,将机构人员信息、医疗服务项目、药品价格、就诊须知、健康科普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强化舆情引导意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多项举措逐步规范医院各项行为,努力营造的和谐医患关系。

3.2023年我院没有收到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事项。

4.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整改机制和审核机制。各科室对将要公示的信息内容进行交叉互查,对暴露的问题立整立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互查后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方可对外公示,环环相扣,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6.我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事项。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月30日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编写。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dysdermyy.org/)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邮编:257335;电话:0546-6881793;电子邮箱:sey@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着力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持续规范公开平台管理,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医院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对我院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新。2023年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450条,其中,医院官网新闻中心发布信息74条,发布公告124条,医院视频号共发布信息57条,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95条。全年共计在省、市、县、镇等各级媒体发表稿件120余篇;东营电视台公共频道《健康东营》拍摄《内分泌与健康》宣教节目1期,参与录制市电台《健康之声》1期;5·12国际护士节专题视频《TA们—致敬护理工作者》在学习强国、文明东营等多个平台刊发,系列心理咨询视频《家庭教育中的常见问题》共六集登上学习强国平台。

               

(2)依申请公开。根据《条例》要求,我院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便于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度,我院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我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与医院各项工作相结合。根据卫生健康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确定政务公开内容责任科室,确保任务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所有上网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对信息准确性、权威性、合法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杜绝国家秘密、患者隐私等的信息上网。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对医院的各类信息进行更新、完善;二是及时做好群众关切问题的解答与回应,规避舆情风险,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利用医院微信公众号及订阅号、健康东营、齐鲁晚报等多种平台发布新闻信息、重要工作和健康科普知识,提高服务公众的质量。

(5)监督保障。修订完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长效性提供制度保障;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自查整改机制,结合问题积极整改,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不断增强工作能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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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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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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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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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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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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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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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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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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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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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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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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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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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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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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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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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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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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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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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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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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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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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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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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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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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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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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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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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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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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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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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不及时,能及时公开医院各类信息,但对各类其他民生类政策公开宣传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单一,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三是信息公开还需要专业性指导,以便更好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下一步将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主动公开,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形式是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

医院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好关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医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服务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我院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根据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院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医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工,由院领导班子层层抓落实,做到了职责明确、办事公开、程序透明、定期督查;根据卫生健康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评估指标定期开展自查,将机构人员信息、医疗服务项目、药品价格、就诊须知、健康科普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强化舆情引导意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多项举措逐步规范医院各项行为,努力营造的和谐医患关系。

3.2023年我院没有收到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事项。

4.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整改机制和审核机制。各科室对将要公示的信息内容进行交叉互查,对暴露的问题立整立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互查后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方可对外公示,环环相扣,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6.我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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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