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09-05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医院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医院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医院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医院编制了《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医院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医院政府网站(https://www.dysdermyy.org/)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常春路28号门诊楼四楼院办公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医院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规范性文件,以医院名义发布或者本医院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主动公开文件;

2.医院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医院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 医院相关统计信息;

5医院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医院承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7医院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8医院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社会福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内容;

9.人事信息,主要包括:医院招聘等。

12.其他,即《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医院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医院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医院编制了《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东营市卫健委政府网站(http://dywsjk.dongying.gov.cn/)或本医院政府网站(https://www.dysdermyy.org/)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医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1.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dywsjk.dongying.gov.cn/

2.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dysdermyy.org/)。

3.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

4..现场查阅:东营市广饶县常春路28号门诊楼四楼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6881793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冬令时)、14:00-17:00(夏令时)。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开时限

医院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医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医院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医院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医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到东营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专栏链接(/col/col41733/index.html)下载(或见附件),书面填写《东营市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表》。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医院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医院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东营市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医院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医院官网https://www.dysdermyy.org/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医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医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医院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受理程序。

医院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及书面答复:

1.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医院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医院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4.医院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医院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7.行政医院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医院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医院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医院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医院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12.本医院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办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医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医院需征询第三方意见,征询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收费标准

医院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医院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医院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医院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医院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医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门诊楼四楼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257335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101日至次年430日),

14:00-17:00

联系电话:0546-6881793

    真:0546-6884406

电子信箱:sey@dy.shandong.cn

(二)本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6

邮政编码:257091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101日至次年430日),

14:00-17:00

联系电话:0546-6881793

    真:0546-6884406

电子信箱:sey@dy.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6

邮政编码:257091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101日至次年430日)

14:00-18:00

联系电话:0546-8331563

    真:0546-833400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106号办公楼一楼东侧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8338229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广饶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以南民安路以东

电话:0546-6447476

 

 

 

                                (2022823日更新)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医院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医院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医院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医院编制了《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医院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医院政府网站(https://www.dysdermyy.org/)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常春路28号门诊楼四楼院办公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医院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规范性文件,以医院名义发布或者本医院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主动公开文件;

2.医院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医院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 医院相关统计信息;

5医院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医院承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7医院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8医院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社会福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内容;

9.人事信息,主要包括:医院招聘等。

12.其他,即《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医院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医院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医院编制了《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东营市卫健委政府网站(http://dywsjk.dongying.gov.cn/)或本医院政府网站(https://www.dysdermyy.org/)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医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1.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dywsjk.dongying.gov.cn/

2.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s://www.dysdermyy.org/)。

3.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

4..现场查阅:东营市广饶县常春路28号门诊楼四楼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6881793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冬令时)、14:00-17:00(夏令时)。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开时限

医院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医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医院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医院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医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到东营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专栏链接(/col/col41733/index.html)下载(或见附件),书面填写《东营市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表》。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医院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医院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东营市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医院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医院官网https://www.dysdermyy.org/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医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医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医院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受理程序。

医院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及书面答复:

1.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医院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医院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4.医院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医院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7.行政医院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医院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医院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医院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医院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12.本医院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办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医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医院需征询第三方意见,征询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收费标准

医院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医院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医院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医院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医院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医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门诊楼四楼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257335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101日至次年430日),

14:00-17:00

联系电话:0546-6881793

    真:0546-6884406

电子信箱:sey@dy.shandong.cn

(二)本医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6

邮政编码:257091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101日至次年430日),

14:00-17:00

联系电话:0546-6881793

    真:0546-6884406

电子信箱:sey@dy.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6

邮政编码:257091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101日至次年430日)

14:00-18:00

联系电话:0546-8331563

    真:0546-833400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106号办公楼一楼东侧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8338229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广饶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以南民安路以东

电话:0546-6447476

 

 

 

                                (2022823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