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

发布时间:2022-09-05

20121月制定

20153月第一次修订

20198月第二次修订

20208月第三次修订

YL-01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联体医院,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联体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联体医院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危、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诿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并协调处理住院事宜,安排专人送至病区。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各临床科室主任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减少环节。入住科室接收患者后及时与上转医院相关人员进行联系,及时反馈患者情况。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经患者及家属同意,并行多学科会诊后,科室医生负责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上报医联体办公室、填写双向转诊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工作原则

(一)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

(二)分级诊治原则

(三)专科特色原则

(四)资源共享原则

(五)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八、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联体医院应将下列患者上转诊治: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3.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5.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6.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7.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医院应将下列患者下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联体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康复: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手术切口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

5.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

6.自愿要求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联体医院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8.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联体医院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患者。

九、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20121月制定

20153月第一次修订

20198月第二次修订

20208月第三次修订

YL-01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联体医院,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联体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联体医院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危、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诿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并协调处理住院事宜,安排专人送至病区。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各临床科室主任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减少环节。入住科室接收患者后及时与上转医院相关人员进行联系,及时反馈患者情况。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经患者及家属同意,并行多学科会诊后,科室医生负责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上报医联体办公室、填写双向转诊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工作原则

(一)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

(二)分级诊治原则

(三)专科特色原则

(四)资源共享原则

(五)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八、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联体医院应将下列患者上转诊治: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3.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5.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6.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7.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医院应将下列患者下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联体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康复: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手术切口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

5.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

6.自愿要求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联体医院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8.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联体医院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患者。

九、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相关制度执行。